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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0.3元/kWh、2MW/2h!河南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印发
日期:2023-08-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yany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河南能源监管办印发《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

《规则》提出,对准入要求的储能电站(自并网即纳入市场)、统调并网电厂(公用燃煤火电、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不含扶贫项目)、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将其他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纳入实施范围。

储能电站准入条件为独立储能项目或配建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独立储能项目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可转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暂不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原则上储能额定功率不低于2兆瓦、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上。

储能参与调峰补偿价格报价上限暂按0.3元/千瓦时执行。 

原标题:上限0.3元/kWh、2MW/2h!河南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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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能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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