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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光伏扶贫模式探究
日期:2016-05-1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3)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现有支架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4)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光伏扶贫成功模式

光伏扶贫中最大的问题是初始建设投入都较大。以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模式为例,每户的一次性投入在3万元左右,假设给一个自然村50户安装,总投入就要在150万元,其中贫困户负担40万元左右。如果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贫困户难以承担。

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许多扶贫模式大同小异,中商产业研究院在基于大量调研研究后,从众多模式中归纳出了5种比较成功的模式:

(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云南模式)。云南红河州,200户,每户3千瓦,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农户从信用社贷款30%。年平均发电量约3600度,贫困户年收益在3000元以上。

(2)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江苏模式)。江苏盱眙228户,每户3KW,政府出资9万元,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农户从当地农商行贷款95%以上。贷款期15年内每年净收益1000,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该模式在政府出资很少的情况下关键要延长银行贷款期。

(3)扶贫资金+企业垫付(贵州模式)。贵州罗甸40套,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4)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山西模式)。山西临汾光伏地面电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农户没有负担。

(5)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安徽模式)。安徽泗县,5000套,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

以上5种模式,顺利解决了农户需要承担8000元左右初始投资,用2-3年的发电收益还清贷款,之后可获得长期稳定的每年3000元以上发电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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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商情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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