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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补贴乱象频发 光伏企业内忧外患
日期:2016-05-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一年1536亿元的补贴,原意是要促进光伏行业的发展。然而随着各地优惠力度、政策落实、补贴规则的千差万别,这种好意不仅面临着落空的尴尬,还有可能成为光伏行业前行路上的一大障碍。

“一边是国家的指标控制,担心全部上网对电网有冲击,一边是国家电网叫停全额上网项目,光伏企业只能拿到脱硫电价,而地方补贴迟迟无法到位。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盈利模式目前尚未明确的光伏产业来说,可以说是内忧外患。”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虽然作为环保的新能源,光伏产业的前景一片光明,但是在限电、补贴、土地使用问题等非技术性因素尚未明晰之前,光伏行业似乎还只能“跛腿前行”。

政策短板

作为一个先天基因较为薄弱的行业,光伏企业从诞生伊始就高度依赖政府的扶植,因此政策一旦发生风吹草动,行业发展轨道都可能会因此发生“偏离”。而其中对光伏行业影响最大的则是补贴政策的变动。

目前,中国传统火电发电成本大约0.4元/度,而光伏发电成本达到0.9元/度,存在着巨大差价。离开补贴,光伏几乎毫无优势可言。而补贴政策的“因地制异”却是该行业最大的痛点。

“我们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各地政策不统一,盈利模式不明确,我们投入这么大,什么时候能够收回成本,现在都没有一个定论。”东莞一家光伏业上市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光伏业的政府支持主要是三方面,一个是在建设的过程中有相应的补助,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做法。二是盈利模式不健全。卖电给国家并网的时候能有多少优惠,有多少盈利给企业,也无统一标准。第三是扶贫补助。村民装光伏产品,国家有相应的补助,甚至免费装,但这方面同样也缺乏统一政策。”上述负责人表示。

2013年,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相关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0.42元/千瓦时进行补贴。之后各级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初装补贴、度电补贴等相关政策。目前全国有地方补贴的省份有16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模式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两种模式。两种模式的电价计算方法也大相径庭。

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余电上网部分电价=当地脱硫煤电价+0.42元+地方补贴,其中,0.42元/千瓦时为国家补贴,连续补贴20年。而“全额上网”模式为,标杆电价=地方电网脱硫电价+0.42(元/度)+差额,其中脱硫电价部分由电网支付,0.42元的度电补贴是国家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财政直补,而差额的部分则由“地方政府”补齐。其中用于,“全额上网”的补贴比“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多近两毛钱。

由于全额上网在结算层面上享受标杆电价的同时还享受分布式特有的0.42元的度电补贴,所以差额部分就成了“烫手山芋”,发改委和财政部对此的争执由来已久,此前一部分由电网公司替地方财政部门垫付。

2015年,随着全额上网项目被国家电网一纸行文叫停,0.42元/千瓦时的补贴和差额都随之取消,光伏投资企业只能拿到脱硫电价。这对于尚未找到盈利模式的光伏企业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不仅如此,税收标准的不统一也妨碍着光伏企业的发展。“比如做大型的光伏管,不可避免地会占用一些土地,因为要铺开,那么占有这些土地是属于什么类型,是不是要征收土地税,不同地区的政府又有不同意见,如果作为土地开发来征税,将包含印花税、土地使用费、办理土地证、赔偿村民等庞大花费,但有的地方却觉得这是一个新能源,不应该作为建筑物来征税。这就会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成本计算。”上述东莞企业负责人表示。

据发改委人士透露,近期国家能源局也向国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致函,希望能进一步明确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明晰收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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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时报作者:张智 福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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