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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稳中求进 《指导意见》契合当前新要求
日期:2023-07-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oumingzh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察势者明,趋势者智。在能源转型的大势所趋之下,会议和《指导意见》即刻引发了能源电力行业密切关注。

01.《指导意见》反映新形势下新要求


《指导意见》是一份名称中带有“电力体制改革”的文件。此前最具影响力的带有电改字样的文件,是2002年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和2015年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业内俗称5号文和9号文,开启了轰轰烈烈的两轮电改大潮。

9号文出台后的电改之路,已逾8年。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和多重挑战,能源电力行业肩负责任之大、使命之重前所未有——

能源安全重于泰山,建立现代能源体系迫在眉睫;“双碳”目标的承诺掷地有声,新能源发展乘势而上;能源电力技术革命催生各种新业态,数字经济与能源经济融合共进产生乘数效应……在严峻复杂的情势下,一份更符合新时代新要求的纲领性文件将为能源电力行业下一步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指引。

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首次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新时代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行业精干力量共同编写完成《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于今年6月发布。此次《指导意见》出台,更将新型电力系统擘画于国家发展蓝图之中。

能源问题专家刘满平认为:“本次会议分别从电源结构、电力安全保障、市场运行、政策手段、技术手段等方面明确了新形势下新型电力系统应具备五大特征,即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为新型电力系统作出了最明晰的界定和阐述。”他表示,自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还有很多任务尚未完成,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例如电力市场建设、辅助服务机制、储能市场等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凡此种种,都需要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02.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稳中求进

如今,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如何应对新能源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的挑战、解决新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协调互补的难题,让新能源“立得住”,我国选择了先立后破的能源转型之路。

先立后破,是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题中之义。

本次深改委会议强调,“要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能源系统专委会委员吴疆认为,《指导意见》反映出现阶段对于“新型电力系统特征”以及“电力产业模式设计”这两个基本问题的最新认识及相应举措。

针对会议明确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表述,他进一步分析,以安全充裕代替传统的安全稳定,以供需协同代替传统的供需平衡,均反映了对于高比例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的新认识与新要求。此外,以“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代替以前单纯强调的新能源发展,亦反映了对于新型电力系统中价值稀缺及相应政策重心变化的最新思维。

《指导意见》有利于行业及社会明确对新型电力系统的认知,推动全社会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各主体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郭焦锋向记者分析指出,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动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建设,尤其是微电网和配电网的建设可促使建成灵活智能、安全充裕的新型电力系统,结合比较完善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将进一步调动“源网荷储”各环节的投资积极性,加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今后亟待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电力现货市场改革、电力规划编制改革等方面工作。

03.充分发挥电力市场的积极作用

在政策和机制保障方面,会议指出,“要推动有效市场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做好电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4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第13场“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梁昌新介绍,将以适应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导向,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具体来说,一是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稳步推进省(区、市)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提升跨省跨区交易市场化程度,加强市场间衔接。二是加强电力交易品种间的衔接,持续完善中长期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现货市场建设。三是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完善新能源和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相关机制。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对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提出新任务和新要求,要确保电力安全、经济、绿色供应,需要发挥电力市场在推动能源清洁转型中的积极作用。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徐进表示:“新型电力系统的加速构建需要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打出一套‘组合拳’:一要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二要持续强化电力市场建设,三要切实加强电力投融资模式改革。”

能源转型离不开金融支持。徐进建议,首先,进一步增强电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断健全投融资风险约束机制,真正构建以资本要素配置为主的电力投资机制。其次,努力打造全新的新能源投资发展模式,尽可能挖掘出新能源的金融特性,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布局,加快推进电力资产证券化,积极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IPO、借壳、分拆等途径实行上市,使之成为新能源项目融资的主体。再次,突出做好节能改造投入,建立健全节能优惠配套政策体系,组建成立专门节能改造基金,大力开发新兴节能技术与产业,全力促进节能服务市场化。

原标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稳中求进 《指导意见》契合当前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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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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