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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力挺储能下乡,用户侧储能迎来新蓝海!
日期:2023-07-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t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7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因地制宜支持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

据了解,户用储能又称家庭储能系统,类似于微型储能电站,其运行不受城市供电压力影响。在用电低谷时间,户用储能中的电池组可自行充电,以备用电高峰或断电时使用。户用光储系统的核心是以光伏+电池+储能逆变器组成,通过户用储能和户用光伏搭配成户用光储系统,主要包括电芯、储能逆变器(双向)、组件系统等多个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国内企业户用储能产品多是以海外市场为主,而本次文件的印发意味着国内户用储能市场将迎来一波新利好,乡村这个广袤的储能蓝海市场将会被逐步开发出来,用户侧储能也将迎来一个新的增长点。

随着进入今夏高温期,多地用电量连创新高。查阅公开资料发现,7月10日,国家能源集团单日完成发电量40.9亿千瓦时,刷新历史最高纪录,较前一日增长2.1亿千瓦时,超历史峰值0.4亿千瓦时。同样,南方电网在7月10日的最高电力负荷达2.26亿千瓦,创历史新高,比去年最高负荷增加300万千瓦。而从2022年各省份发电量和用电量的差额来看,全国有15个省份存在电力缺口,其中以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为主。

电力阶段性供不应求几乎成为了每个夏季的难题,也让储能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2023年,河南、山东、广东等地陆续发文加快新型储能发展,要求严格按照开发方案中承诺的储能配比配置储能设施。目前,全国各省份新能源配置储能比例基本在10%-20%,部分地方鼓励提高至25%以上。

注意到,在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大力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

该《措施》被称为“最强用户侧储能支持政策”。《措施》指出,要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工业园区、商业楼宇开展冷、热、电、储综合能源服务。同时明确,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量单独计量,电价参照广东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

2022年,全国工商业配置储能新增总能量达0.76吉瓦时,同比增长106.29%,其中,广东、江苏、浙江等工商业大省占比超过八成。以广东为例,其拥有丰富的工商业资源,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走在全国前沿,用户侧储能具有多元应用场景。尤其是《措施》明确,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均可按需配置新型储能电站。业内人士预计,广东用户侧储能即将迎来一波安装潮。

原标题:七部委力挺储能下乡,用户侧储能迎来新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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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佰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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