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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子公司与平顶山中能电签订3.09亿元储能系统服务合同
日期:2023-07-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dingshu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中国电力7月20日在港交所公告,7月20日,新源智储(公司一家非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作为供应商与平顶山中能电订立了一份BESS合同,据此新源智储将作为储能系统集成商以代价人民币3.09亿元(约相等于3.36亿港元)就姚电项目提供一个全集成的储能系统,包括设备供应、技术服务及保质服务。

于本公告日期,国家电投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1.06%。由于国家电投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定义,国家电投、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均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平顶山中能电为国家电投非全资拥有的间接附属公司。因此,平顶山中能电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而订立BESS合同根据上市规则属于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

由于BESS合同最高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BESS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公告及申报的规定,但可获豁免遵守经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董事局宣布,新源智储(公司一家非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作为供应商于2023年7月20日与平顶山中能电订立一份BESS合同,就位于中国河南省平顶山市的10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项目提供储能系统。 

原标题:中国电力:子公司与平顶山中能电签订3.09亿元储能系统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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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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