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政策条文 » 正文
 
豫财国际【2016】7号《关于申报2016年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02-1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了豫财国际【2016】7号《关于申报2016年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通知》。

通知称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能效提高、非再生清洁能源、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与此相关的制造业、服务业和其他具有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可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公益性显着、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如规模化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可适当延长至5年;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5%。项目申请贷款一般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重大项目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总投资的35%)。

申请流程为,各企业先向当地政府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对于符合初选基本标准的,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

各市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省经济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作用,我厅将继续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清洁基金”)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以下简称“清洁贷款”)业务。根据《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财办〔2014〕16号),现将申报2016年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支持的范围

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能效提高、非再生清洁能源、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与此相关的制造业、服务业和其他具有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

2016年,我省清洁贷款将优先支持《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本,节能部分)》,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可替代能源利用和碳汇林业等领域。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