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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年内完成起草!
日期:2023-04-2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chenglingy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4月18日,工信部发布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工信部年内将提请审议6个项目,完成起草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9个,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一、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6项)

1.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

2.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

4.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修订)

5.国防科技工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6.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

二、年内完成起草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9项)

1.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若干规定(暂行)

3.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

4.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

5.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修订)

6.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修订)

7.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修订)

8.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修订)

9.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修订) 

原标题:工信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年内完成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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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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