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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洪芹华:建议建设广州市动力电池回收试点示范中心
日期:2023-01-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其核心部件动力蓄电池的废旧回收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动力电池如果处置不当、随意丢弃,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也会造成钴、镍等资源浪费。”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洪芹华在调研中发现,广州市目前还存在动力电池回收缺乏强制力、回收服务网点处理能力还需提升,以及梯次利用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洪芹华认为,做好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开,针对这个问题,她建议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回收利用体系。例如:推动建设广州市动力电池回收试点示范中心,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相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废旧汽车拆解公司、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共建市级动力电池回收试点示范中心。

此外,洪芹华建议打造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基地,在建设广州市动力电池回收试点示范中心的基础上,引入优秀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研发梯次利用关键技术。

健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数字网络、强化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也至关重要。“建议进一步完善以编码为信息载体,赋予单个电池‘身份证’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检测体系,充分利用一体化溯源、追踪、回收的国家平台,强化新能源汽车国家检测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溯源综合管理。”洪芹华说。

在行业标准制定和政策宣传方面,洪芹华建议组织各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等承担主体责任的企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研究机构,研究市场中存在的共性难点问题,探索建立具有可操作性、能被市场认可的回收体系标准和规范。同时,建立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体系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相关回收服务网点回收能力;加强对政策规定的宣传,引导动力电池所有者在动力电池报废时通过正规回收利用企业渠道回收。

要推动建设示范项目,还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洪芹华建议,遵循退役动力电池“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依托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资金,积极鼓励与引导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支持行业企业与物流、餐饮平台、物业、电网等企业合作,将梯次利用电池应用于基站备电、储能、低速车、智慧灯杆等领域,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示范项目。

开展跨区域合作也是洪芹华在建议里提到的重点。“应积极鼓励广州市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企业在再生利用方面与省内具备资质的光华科技、邦普科技、广东佳纳等企业开展深入合作,对无法梯次利用的动力电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电池闭环流通。”她表示。

原标题: 市人大代表洪芹华:建议建设广州市动力电池回收试点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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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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