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吉林省:协调推动新建新能源电站配建储能规模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5%
日期:2022-12-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2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通知提出,围绕提升应急备用、容量支撑功能,规模化发展抽水蓄能,配套发展电站储能和电池储能,开展多元化储能技术试验示范,提升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储能装置利用率,促进新能源与储能系统耦合集成。

通知要求,结合 “陆上风光三峡”调峰需要,优化电源侧储能配置,协调推动新建新能源电站配建储能规模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5%,鼓励已并网项目增建新型储能装置,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和调峰能力。强化储能实际并网时长、利用效率、安全性能的监测考核,将储能实际运行参数、运行指标、响应能力等作为配置风光资源、系统调度安排、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的重要因素,推动储能和长时间尺度新能源功率预测技术协同应用,确保新能源并网项目配套储能时长超过2小时以上。

原文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2〕3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5日
 
原标题:吉林省:协调推动新建新能源电站配建储能规模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5%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