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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租赁骗局,让光伏下乡从“脱贫”成“困局”?
日期:2022-11-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我从来没有贷过款,怎么可能名下已经有16万的贷款?”一位农户疑问地表示,他只是跟一家公司签了份合同,把自己的房顶租出去安装了“绿色光伏”,不明白为什么出租屋顶突然变成了承租公司的光伏设备,而且还莫名其妙背了好几份贷款。

这几年受政策驱动,光伏下乡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各地的农村展开,可不少金融公司却“巧妙”地利用合同把光伏安装之后的风险转嫁到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农户身上,农户们从他们所宣传的“躺着赚钱”变成了光伏电站的免费“打工人”。

融资租赁,也就是光伏租赁,是分布式光伏落地的一种新型模式,即金融公司出钱购买设备,农户租赁金融公司的设备安装在自己的屋顶上,发电的收益来偿还租赁设备费用,合同到期后,发电收益就归用户所有。

表面看,光伏租赁给了难以负担光伏设备费用的农户一个更稳妥、更直接的选择,可实际落地时,却处处埋坑。光伏下乡的各种乱象,似乎正使其偏离原来的政策初衷。

近两年政策的利好,直接带动了新能源发电及相关设备的装机量爆发,而其中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尤为亮眼。

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同比增长89%,新增装机29 GW,占比首超集中式光伏,达到53%。而且对比增长速度,集中式和分布式的新装机增速分别同比增长21.7%、88.7%,前者远远低于后者。

分布式光伏,主要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城市不适宜,农村自然成了落地的重点区域,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多次推动光伏下乡的原因。2021年来因上游硅料价格上升,组件价格不断攀升,相应的电站安装费用直线上升,大多数农户在前期通常很难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因而光伏电站的落地逐渐向金融化的贷款或租赁模式转化,但这也正为光伏下乡的乱象埋下了“祸根”。

早些年,光伏贷一度骗局横行,如今光伏租赁的套路更多、更复杂。

根据凤凰网财经的报道,山东沾化县冯家镇的不少农户,在安装屋顶“绿色光伏”时,和某新能源公司签署了光伏租赁合同。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农户只要出租自家屋顶,不用拿设备钱,“前10年每块板收益20元,可用来还租设备的钱,11年后电站归自己,每年有一、两万的收益”,很多农户一听,便欣然签了租赁合同。

可是这个租赁合同的很多细节,都经不起推敲,更关键的是,大部分条款把光伏企业和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风险转移到了农户身上。

比如,合同明确说明,农户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此公司的原装光伏系统设备,以合约期内的电站收益分期支付设备租金、维护费和运营服务费。农户以为自己是屋顶出租方,如今却变成了设备的承租人,而且金融机构作为设备所有人,维护设备的费用反而要由农户出,这又增加了农户的成本投入。

合同中,金融机构还可以将农户持有的电站应收款质押,因为电站收益偿还金融机构租金的支付方式是季度一结,而支付农户的收益却是一年一结。一旦金融机构出了问题,这似乎为其提供了跑路的最佳“条件”。

对农户影响最大的还是征信。田亮亮等人之所以名下多了不属于自己的贷款,是因为“农户个人承担担保责任”被明确写进了合同,这点销售人员在签合同的时候从未提及。正如田亮亮所说,“这就是钻了农村人不查征信的漏洞”,等到农户发现时,金融机构早已用他们的名义贷了不知道多少钱。

乱象频出,光伏下乡落地模式的弊病逐渐暴露,民众舆论的风声鹤唳,未来很可能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一大阻碍。

国内,光伏行业发展虽然已经推进了近十年,但光伏企业对于落地的模式还处于探索中,一直没出现一种既高效又规范的模式“统一”市场。目前,其模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合作共建,户主只负责提供屋顶,由光伏企业负责投资;二是户主全款投资安装电站,获得全部收益;三是贷款模式,即光伏贷,户主去银行申请光伏贷,可以免费安装;最后就是租赁模式,由第三方金融机构介入。从时间来看,经历了“合作共建”、“光伏贷”的尝试后,光伏企业探索了新的金融模式,光伏租赁应运而生,并迅速普及。

但光伏租赁不是模式的升级,在落地的过程中反而暴露出更大的漏洞。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光伏贷和光伏租赁这两种金融化模式:

主体上,光伏贷的主体是农户,农户和光伏企业共同去银行申请光伏贷,就可免费安装,每月以电费还贷,多余的费用返还给农户;光伏租赁的出租方是金融机构,承租方则是农户,由金融机构购买光伏设备后,农户负责出租房顶;

征信上,办理光伏贷的农户需要承担债务,影响征信,而光伏租赁不需要农户承债,正常来讲不会影响农户的征信;

推行上,只要农户和光伏企业达成一致,光伏贷的办理比较简单,但推行光伏租赁,首先要找到愿意投资光伏电站的金融公司,且这个金融公司信誉较好、实力较强,才能获得光伏企业的信任,因而相对来讲,光伏租赁的门槛更高;

从表面上看,对农户来讲,光伏租赁似乎比光伏贷更易于接受,可是问题在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介入,让责任主体增多,责任界定不明,就很容易被钻空子,造成三方之间的纠纷。就农户、金融机构和光伏企业来讲,后两者掌握更大的主动权,农户大多对光伏模式及收益构成了解不深,结果往往就是农户的利益被毫不知情的“瓜分”掉。

从现实中的案例来看,业务员夸大利益、避谈风险,诱导农户签订合同的现象普遍发生,且融资租赁合同中权责不平等的情况更是常见。除此之外,最大的纠纷还是在于利益,光照条件、折旧费用、补贴停止等多种因素叠加,本来就容易导致农户的收益不及预期,在光伏租赁模式下,合同还把损失的风险更多地转嫁给农户。

如凤凰网财经报道的案例中,为了保障金融机构的租金收益,若存在电站收益不够的情况下,先由光伏公司垫付,然后光伏公司再从后续发电收益中扣除,但却从未写明如果电站收益超出时,会如何和农户分享。

在光伏租赁的模式中,农户与金融机构的获益差距究竟有多大呢?从凤凰网财经《市值观察》获得的一份某品牌租赁光伏的合同来看,在租赁期限内电站的发电收益,业主获得实际收到电费的20.78%,而出租人,也就是某金融机构,获得79.22%。换句话说,农户拿着最少的钱,却担着最大的风险。

从2017年国家的电价补贴开始,光伏下乡的大浪潮轰轰烈烈地涌向全国各地,伴随着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铺开,有关光伏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以531新政公布的2018年为例,有律师团队编制了《2018年度光伏项目涉诉案件分析及典型裁判规则大数据研究报告》,报告指出相关涉诉案件多集中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尤以江苏最为突出,江苏光伏纠纷案件占比约为19%,且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为主,而河南、山东分列第二与第三位。

光伏纠纷的增多,可能和近几年光伏租赁模式的推广有关。

早期中小企业打着“免费安装电站可获得高收益”的旗号,诱导农户去银行贷款,导致光伏贷备受诟病。而今年来光伏租赁流行起来,在不少地区,租赁模式的占比相当高。如河北,去年到今年一季度左右,租赁模式约占河北市场的65%-70%左右。但随着市场的发展,时间的检验,光伏租赁模式的弊端逐渐显露,纠纷自然也增多了。

对农户而言,如何警惕光伏骗局似乎也成了一门“必修课”。不过,一个乐观的消息是,今年如隆基、晶科、晶澳等众多深耕光伏行业多年的企业集体入局,通过推出一系列带有金融服务性质的系统解决方案,对市场进行布局。与他们合作的金融机构也大多数是工行、兴业、民生以及知名区域型银行,光伏贷正规化后,有了传统光伏巨头和大型银行的加持,正规的光伏贷或将推动户用光伏市场的规范化。

光伏贷以前之所以存在骗局,给农户留下不好的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中小光伏企业、经销商没有能力对产品质量、电站进行全程运维,导致后期电站收益远不及预期,且合作的中小银行利率偏高,导致农户无法按时还贷,从而产生逾期等问题。如今光伏贷有了光伏巨头的进入,他们能在长达十几或二十年的时间内进行全程运维,保障农户的收益。农户收益高了,既可以按时还贷,还能每月均有富余。

而且一个直观的提升则是业务员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水平。

当前光伏下乡的乱象很大程度上起源于业务员在与农户签订合同时,避重就轻,不把风险讲明,而且这些业务员或中间人通常是村里的人,他们是利用人情推广光伏项目。光伏巨头拥有雄厚的人才资源,且能够通过公司培训规范业务员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这将有助于减少纠纷。

未来几年,分布式光伏的规模仍处于一个高速增长的状态,模式上的弊病和推广时的乱象必然是一大阻碍。此时正规军进入,无疑是整个市场迈向规范、健康、长远发展的关键一步,当然,这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善和验证。

而在此之前,农户应该擦亮眼睛,切忌盲目。 

原标题:光伏租赁骗局,让光伏下乡从“脱贫”成“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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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创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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