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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核心配套方案发布在即 售电遵循“宽准入、严监管”原则
日期:2015-10-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在备受关注的交易中心“相对独立”方面,最后博弈的结果是,电力交易机构架构上仍属于电网公司,将有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会员制等三种模式,但会专门成立一个交易委员会负责决策,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等各市场主体派人进驻,而监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拥有列席权和否决权。

据了解,上述改革将协调推进,今明两年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2至3个省份进行综合试点。“下一个阶段,电力体制改革将进入全面试点、有序推进的新阶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此前也透露,未来在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同时,还将选择一些省市开展综合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试点和售电侧体制改革试点。

到目前为止,输配电价改革先后确定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宁夏、云南、贵州等七个试点。过去的两周,国家发改委接连批复云南和贵州试点方案,中国第一个省级输配电价体系也在内蒙古建立。此外,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等多个省份纷纷积极谋划,争取入围电改综合试点。其中,贵州、云南已经上报了方案,有望率先获批。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电力供需宽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参与电改的直接诉求就是降低本地工商业用户电价,稳定本地经济。记者近日在某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调研时了解到,为了刺激当地经济发展,政府通过大用户直供让火电让利,并对新能源进行限电。“第一轮省里搞大用户直供的时候,电价压得很低,我们拿到很少的指标。第二轮的时候血拼更残酷,为了拿到指标,我们比之前又降价5分,基本是亏本销售了,明年电改全面铺开后怎么办?”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的电厂人士颇感忧虑。

方正证券电气设备周紫光团队认为,本轮改革将首先向高效、优质、清洁的发电企业放开售电侧,与此同时,地方小电网公司输配售一体化,改革后拥有较强的竞争力。此外,转型能源服务的电力设备板块,长期具备从现有业务转型售电和其他电力服务的基础,有望成为改革长期受益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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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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