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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取消风光指标5.58GW、2022年拟新增10GW
日期:2022-09-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在征求意见函中,河北省发改委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就风电、地面分布式光伏开发意愿进行说明,并请电网公司就电网接入消纳条件提出各市可安排容量,并对《2022年度风电光伏开发建设计划表》提出意见建议。

此外,根据河北省发改委在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答复中显示,河北省初步考虑“十四五”期间,将在已批复在建项目项目基础上,新安排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2000万千瓦、3200万千瓦以上,装机规模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以上。目开发建设意见建议的函》,并公示了 2022年度风电、光伏开发建设规模汇总表。

根据公示的2022年风光开发建设规模表,河北省2022年拟下达风光项目14.29GW,分布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等14个市。其中,已取消、调减项目结转规模5.58GW,新增规模规模为10GW。

新增指标包括保障性并网规模和市场化并网规模共10GW,其中保障性并网规模约8GW,市场化并网规模约2GW。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指出分散式风电和地面分布式光伏纳入保障性规模管理,这意味着这两种模式不需要配置储能

在征求意见函中,河北省发改委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就风电、地面分布式光伏开发意愿进行说明,并请电网公司就电网接入消纳条件提出各市可安排容量,并对《2022年度风电光伏开发建设计划表》提出意见建议。

此外,根据河北省发改委在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答复中显示,河北省初步考虑“十四五”期间,将在已批复在建项目项目基础上,新安排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2000万千瓦、3200万千瓦以上,装机规模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以上。

 

原标题:河北:取消风光指标5.58GW、2022年拟新增1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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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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