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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7GW项目纳入第二批风光大基地清单
日期:2022-08-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angjuanju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24日,青海省发改委在《“关于加强海南州清洁能源产业建设的建议”——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24014号建议答复的函》中表示,一是第一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中,海南州640万千瓦现已全部开工,截至7月底,光伏项目除黄河公司完成场地、道路、打桩,正在安装支架外,其余公司基本处于基桩浇筑等施工阶段;共和县切吉乡青豫直流二期4标段华能30万风电项目建设进度仍然缓慢,现场尚未正式开展施工作业。国能光热项目已开展吸热塔土建施工。海南州大基地建设总体进展尚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第一批大基地建设进度。

二是我省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取得重大进展,7个项目、合计700万千瓦纳入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其中隆发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中能建江苏设计院/江苏美科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共400万落地海南州共和县。

三是推进我省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工作,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海南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实施方案,并已获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初步预审同意。目前,联合体组成方案已完成,并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拟于8月上旬连同实施方案正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此外,目前,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部门正积极探索适合储能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交易模式。

一是持续遵循最新电价政策。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我省将严格遵循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峰谷电价差和浮动幅度,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产业发展。

二是持续推进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目前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等,鼓励电储能设施独立作为交易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研究实施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征集与评选,积极探索储能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电力辅助服务、分布式电力和微电网等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储能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我省将依托国家政策,加强储能规划引导,推动储能技术进步,壮大储能产业体系,完善政策机制,规范储能行业管理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研究制定出台青海省促进储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按照储能发展和安全运行需求,探索研究不同应用场景新型储能安全、技术、运行等相关方面标准的制定,推动建立储能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监测的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储能工厂商业运营模式,压缩空气储能、氢储能示范项目的支持政策,助推更多项目落地。

原标题:青海:7GW项目纳入第二批风光大基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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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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