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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纳入省级补贴目录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
日期:2022-08-2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年以来,省财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管好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赋能全地域绿色低碳

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尽快解决,支持打赢环境保护这场持久战,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新增设立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资金,资金规模达3.3亿元,重点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废弃工矿地修复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赣州市成功获批国家首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预计3亿元。加大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工作督导力度,指导吉安市用好国家2亿元试点项目资金,开展好第二批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强化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安排40.6亿元支持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工作。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上饶市被国务院纳入2021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激励的市县名单,获中央财政奖励2000万元。新增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引导各地加强节能减排降耗,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11.6亿元支持实施大气、流域、地下水等领域污染防治。

建好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赋能全要素绿色低碳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以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护绿”“增绿”“活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建设,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完善水流、森林、湿地、渔业资源、耕地等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深入推进流域生态补偿,与广东、湖南就签订赣粤第三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赣湘第二轮渌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进行反复沟通,推动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订新一轮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对水质考核要求更高的补偿协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省内探索建立差异化补偿机制。加大森林生态补偿力度,新增省级公益林预算资金5140万元,动态调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进一步探索对重要区位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进行差别化补偿。统筹20.3亿元对5137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3215万亩天然商品林进行保护。

用好创新资金撬动功能,赋能全方位绿色低碳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资金统筹,支持重点方向、关键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围绕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安排4300万元实施绿色技术类基础研究、重点研发等各类计划150余项,促进绿色创新发展。积极创建绿色技术领域创新平台,下达1000万元推动组建碳中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全省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效助力。

聚焦我省6大优势产业,在14个产业链分批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组织开展低碳冶炼、绿色物流、绿色食品、新能源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提升产业链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对成功组建的科技创新联合体,在省级科技计划中每个给予200万元补助。2022年,统筹安排产业链创新联合体项目1500万元,铜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补助经费200万元。

统筹5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从车型研发、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扶持龙头企业等方面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下达1.8亿元支持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安排资金3.5亿元,对纳入省级补贴目录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落好财税优惠政策红利,赋能全周期绿色低碳


注重对生态保护、创新发展的激励,综合运用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绿色低碳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环保税法和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统筹考虑我省实际情况,确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保护生态、减少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企业节约能源和综合利用资源,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环境保护项目取得收入,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给予按该设备投资额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优惠。

着力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功能,督促预算单位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截至6月底,全省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分别占比99.28%、99.29%。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开设“江西绿色生态”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江西绿色生态馆”,对获得“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企业免费开放入驻,促进江西绿色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有14家企业成功入驻绿色生态馆并签定入驻协议。

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0.4亿元,推动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大幅增长。自2022年起,对水稻、花生等政策性农业险种提标降费。新增柑橘(含脐橙、蜜桔、蜜柚等)种植、肉牛养殖和淡水养殖三个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险种。1-7月,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合计30.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78%,超去年全年总额,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660.03亿元。

原标题:江西:对纳入省级补贴目录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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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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