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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长时间存放电量不低于30% 隔月至少充放电一次
日期:2022-07-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uanr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想让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使用寿命更长吗?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交通工具用蓄电池产品生产经营及消费安全指引”。指引提示,铅酸蓄电池如长时间存放时应充足不低于50%电量的电,且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锂电池如长时间存放时应保持电量在30%至50%区间内,且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完整的充放电循环。

近年来,交通工具类蓄电池因其使用环境复杂、私自改装拼接、锂离子电池自身特性等原因,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给广大群众健康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成为舆情焦点。目前,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等交通工具提供电源的蓄电池主要分为锂离子电池和铅酸蓄电池两种。国家及北京市出台了系列法律、法规及标准,对蓄电池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规范和要求,以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

生产经营提示:不得提供额定电压大于48V蓄电池 不得拼改装

在生产经营方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示,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车蓄电池产品。目前,涉及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用蓄电池产品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建议生产企业执行上述标准,或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此外,市场上个别蓄电池标注执行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适用于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便携式电子产品,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蓄电池产品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产品标识内容包括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产品名称、规格、执行标准等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产品信息。

经营者应建立进货台账,留存进货凭证并如实记录蓄电池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品信息、检验报告、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当为电动自行车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蓄电池,不得为电动自行车提供额定电压大于48V的蓄电池,不得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行经营性拼装、改装。

对于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蓄电池产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产品详情页明示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规格、中文警示说明,以及产品适用范围等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产品信息,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如长时间存放锂电池应有30%至50%电量 隔月完整充放电一次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实体店或电商经营主体购买,主动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选购时应仔细查看蓄电池产品标识信息和适用范围;远离“三无”蓄电池。

为了安全,不得对蓄电池产品进行加装、改装、更换不符合车辆配置要求的蓄电池产品。

在充电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充电前应关闭电动自行车电源并拔出钥匙,充电方式、充电时长应遵守产品说明书要求。不得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等方式充电。应在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定的固定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充电。

同时,注重维护和检查。对于铅酸蓄电池,如长时间存放时应充足不低于50%电量的电,且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以免长期存放影响电池性能和寿命;对于锂电池,如长时间存放时应保持电量在30%至50%区间内,且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完整的充放电循环,以免长期存放影响电池性能安全和寿命。同时,应根据生产厂家规定的要求到电动自行车原品牌指定维修点或专业维修服务单位检查、维护和更换蓄电池。

原标题:锂电池长时间存放电量不低于30% 隔月至少充放电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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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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