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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效应初步显现 “苏州光伏新政”正在照进现实
日期:2022-06-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iujiny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今年5月7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试行)》,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并网容量2GW,力争达到新增3GW”的目标,成为省内近年来首个地级市光伏发展专项政策,被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称为“苏州光伏新政”。

记者从苏州市发改委了解到,一方面,我市大力发展以光伏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转型提升,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呈现良好趋势。去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并网339兆瓦,同比增长52.1%;今年1至5月,新增近200兆瓦,同比增长88.3%,形势令人振奋。另一方面,我市由于日照资源相对不足,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建设协调工作量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屋顶分布式光伏更大规模发展。

“苏州光伏新政”亮相一个多月来,政策引导产业功能已初步显现,逐渐摸清了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所需资源,打通多晶硅料、电池片、光伏组件等产业链各环节,激励全市光伏开发建设,进一步助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和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

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光伏新政”破除发展壁垒

我市一贯重视优化能源结构,坚决落实国家、省“双碳”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去年9月,吴江区、常熟市、吴中区、相城区入选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大大促进了苏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苏州光伏新政”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抓手,紧扣“分布式”“智慧型”“场景化”发展要点,充分挖掘光伏发电资源,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全市光伏装机容量大幅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为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光伏工作协调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苏州光伏开发利用在公共建筑等领域配套政策,加快构建完善我市光伏开发利用政策体系,为苏州光伏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对于我市日照资源少、屋顶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项目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我市成立了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推进专项小组,统筹协调重大事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能源统计计量体系,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统计制度。对于多晶硅料、电池片、光伏组件等产业链各环节博弈造成行业非均衡发展问题,我市鼓励各县级市(区)制定出台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政策,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调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核算方式,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不纳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市发改委能源处有关人士介绍,我市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和引导作用,光伏发电项目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利用光伏资源。为了促进项目建设,我市简化优化项目备案和并网流程,健全完善全流程工程质量规范制度和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居民及工商业企业屋顶由产权方自主确定开发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光伏资源开发建设。

以整县推进为抓手,市域全面开展光伏资源排查

整县(市、区)推进是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的最佳渠道。从去年起,我市把“盘家底”作为光伏项目建设的重头戏,对全市各类建筑屋顶资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资源现状、类型、规模分类,建立光伏资源库。

5月19日下午,市发改委召开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工作,各地分部门充分交流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进展情况,对推进过程中的疑难杂症进行“把脉问诊”。

“苏州光伏新政”提出,到2023年底,常熟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市、区),其他县级市(区)结合地方实际有序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

在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整县推进”工程中,吴江区是“模范生”。这主要得益于去年出台的《苏州市吴江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该方案对2021年7月至2023年底期间并网发电且接入全区光伏发电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光伏和储能项目进行补贴。

记者了解到,吴江区分布式光伏规划规模达1000兆瓦,位居全省第一,目前已完成了集中连片分布式光伏项目整体打包备案业务,创下全省第一单。下一步,吴江区将推动实施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能源处有关人士介绍,整县推进的系列重点任务涵盖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等多个领域,积极探索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其中,重点是进一步摸清屋顶资源底数,合理设定发展目标。发改部门牵头抓总,会同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推进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

让光伏企业唱主角,协会搭台对接标准化服务项目

5月25日,苏州华星光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预计今年三季度建成并网发电,年均发电量1384万千瓦时。该项目建成后基本可在厂区内实现全额消纳,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3800吨/年,将有效助力企业获得“绿电企业”认证及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也有利于企业降低能耗成本。

今后,类似的项目将在苏州不断涌现。光伏产业链完备、开发企业众多,这是苏州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巨大优势。市光伏产业协会主动搭台,促进我市众多光伏服务商与应用单位进行市场化对接,助力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工作。

6月9日下午,市光伏产业协会组织召开“苏州光伏新政”政策解读分享交流会。阿特斯阳光、中来股份等企业就当前光伏产业国内外形势等话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苏州光伏新政”政策解读分享交流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寄语“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协会当好政府“智囊团”,发挥政府与行业沟通的桥梁纽带,希望协会围绕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积极献计献策,开展全市光伏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制订,为苏州光伏行业发展营造更优发展环境。二是希望协会当好行业“引路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围绕“技术研发-装备制造-项目开发”全产业链,积极吸纳各类会员,推动行业自律,加强行业指导,进一步提升苏州光伏项目建设质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希望协会当好社会“宣传员”,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苏州能源结构优化和人居品质提升,希望协会引导企业和社会积极投身新能源开发利用。

记者了解到,市光伏产业协会已召集众多会员企业,着手探索编制苏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标准指引,真正承担起“挑大梁”的角色。

原标题:引导效应初步显现 “苏州光伏新政”正在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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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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