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政策条文 » 正文
 
发改价格[2015]1182号 国家发改委同意将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日期:2015-06-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将贵州纳入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请示》(黔发改价格[2015]601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二、请你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拟定试点方案、开展成本监审、测算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等试点各项工作,并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的合作,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请于2015年7月底前上报你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于2015年10月15日前上报输配电价测算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31日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