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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新蓝图:《“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日期:2022-03-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zhanganj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作为我国首部国家层面指导新型储能“五年”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指明了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细化了重点任务和相关举措,绘就了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图,《实施方案》的发布将为行业注入更强大的发展信心。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配合国家能源局开展了《实施方案》研究和编制工作,现对《实施方案》出台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重大政策方向进行解读和分析。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重大意义

《实施方案》是立足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现状,积极化解新阶段主要矛盾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型储能处于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的阶段。在技术创新方面,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在高效率、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锂离子电池初步具备商业化发展条件;在项目建设方面,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提升至330万千瓦,排名世界第一,涌现出“新能源+储能”、常规火电配置储能、智能微电网、共享储能等一批多元应用场景,同时在参与辅助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峰谷价差套利等商业模式方面开展了初步探索;在政策机制方面,出台了一批示范应用、市场价格、财税补贴等相关政策,政策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总的来看,“十三五”新型储能发展取得了实质性进步,实现了历史性转折。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步入商业化初期发展阶段,新型储能行业顶层规划引导不足、成本疏导机制不明确、项目管理政策不完善、标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逐步凸显为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将制约“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实施方案》是面向“十四五”重大发展机遇,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部署。“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新能源规模不断增大,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大幅提升,新型储能建设周期短、选址简单灵活、调节能力强等优势逐渐凸显,加快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势在必行。我国新型储能技术创新正在迅速向并跑、领跑迈进,面向世界能源科技竞争,支撑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机不容发。新型储能是催生能源工业新业态、打造经济新引擎的突破口之一,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加速新型储能产业布局面临重大机遇。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首次在能源电力规划以外单独制定新型储能发展的“五年”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强化对行业发展的系统性引领,对加快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顺利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贯穿以技术创新为内生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的发展主线,以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对新型储能发展做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实施方案》内容共分为八大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六项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其中总体要求明确“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六项重点任务分别从技术攻关、试点示范、规模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国际合作六个重点领域分别阐述“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落地的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把握了五方面关系的统筹。一是统筹远期和近期的关系,辩证分析新型储能发展趋势,分阶段提出2025和2030年发展目标;二是统筹政府和市场关系,突出政府体制机制改革的保障性作用,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三是统筹全国和地方的关系,坚持全国一盘棋,不给各地硬性分指标、划底线,为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目标、开展先行先试留足空间;四是统筹技术创新与商业发展的关系,兼顾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发展阶段,推动相对成熟技术加快规模化发展,支持新型技术的集中攻关和研发储备,以多维度示范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五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采取包容审慎态度,引导健康有序发展,着力防范和应对影响新型储能规模化进程的风险。

三、《实施方案》重大政策导向

(一)全面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模目标,预计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需求为3000万千瓦以上。该目标充分考虑我国电力系统需求和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发展实际,结合2021年各地项目规划建设情况判断,“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有望实现十倍以上增长。《实施方案》充分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并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的发展定位,将其列为全面强化技术竞争力、打造能源经济新引擎的发力点之一。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技术进步、标准完善、产业发展、市场成熟、商业创新等结构性问题引领行业发展,突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新型储能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二)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驱动作用

经过“十三五”的发展,我国锂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基本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有力带动了产业发展。但部分核心部件仍依赖进口,钠硫电池、飞轮储能、超级电容器等技术尚在跟跑。纵观全球发达国家,欧盟和日本等在2017-2018年先后发布了储能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美国于2020年发布储能大挑战路线图,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引领和产业链完善。“十四五”期间,我国新型储能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充分激发技术创新的内在驱动力。《实施方案》加强对技术创新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一方面从推动多元化技术开发、突破全过程安全技术、创新智慧调控技术三个层面部署技术攻关的重点方向,并提出研发储备技术方向;另一方面强调产学研用的融合发展和成果转化,以“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以深化学科建设和复合人才培养保障创新的新鲜血液不断注入。同时,着力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绿色储能技术创新体系,为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持续拓展示范先行的工作纵深

“十三五”新型储能整体处于研发示范阶段,试点示范项目在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创新中发挥了重要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政策机制亟待完善,仍需要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积极推动技术进步、鼓励机制创新。《实施方案》继续加大先行先试的支持力度,把试点示范工作向纵深推进。加大技术示范深度,积极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示范应用;分层次开展不同技术路线试点示范,推动液流电池、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提升示范的容量,鼓励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重力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和混合储能技术的试点示范;针对性推进不同时间尺度储能技术示范,除短时、中时储能技术外,特别提出开展日到周时间尺度及更长周期储能技术的试点示范。拓展应用示范广度,聚焦“源网荷”侧应用场景,结合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差异化支持政策制定;首次开展区域示范,加快建设青海等区域性储能示范区,推动重点区域在技术、模式、机制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创新示范,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政策机制改革试点。强化示范闭环管理,从试点示范申报评选到建设实施、并网投运,发挥国家级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信息化管理功能,开展全过程动态化跟踪,及时总结示范成效和问题,保障示范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带动作用。

(四)高度重视储能项目布局的统筹优化

截至2020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约330万千瓦,居于全球第一,但是部分储能项目着眼于解决局部性或阶段性问题,与当地电力系统实际需求和行业发展全局衔接不足,发展不平衡、利用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实施方案》坚持系统性谋划,结合不同地区的系统需求和发展条件,针对性优化储能建设布局,强调发挥储能系统价值,推动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一是着重解决资源富集地区的新能源消纳和外送问题,以各地电力系统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深化新能源配置新型储能的规模和布局研究,优化新型储能与新能源的协同运行机制,推动新能源侧新型储能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以新型储能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基地外送,以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促进新能源本地开发消纳,全力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大规模海上风电开发消纳。二是因地制宜推进电网侧新型储能发展,在关键节点配置储能提高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在站址走廊资源紧张等地区延缓和替代输变电设施投资,在电网薄弱区域增强供电保障能力,围绕重要电力用户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着力提升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能力和综合效率。三是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创新应用,以新型储能支撑分布式供能系统建设、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用能服务、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一体化、交能融合、智慧城市等新领域的应用。

(五)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进程

“十三五”末我国新型储能发展迈入商业化初期,“源网荷”三侧商业模式发展参差不齐,火电配套储能参与电网辅助服务的收益受当地交易规则调整影响较大;新能源配套储能通过减少弃电和两个细则考核获取的收益,随新能源发电全面平价上网逐渐下降;电网侧新型储能设施无法纳入输配电价,仅靠辅助服务获取收益难以收支平衡;用户侧峰谷价差收益模式在价差较大地区相对稳定。要实现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并向更高质量、更为安全、更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奋进,市场化是必由之路。《实施方案》着重从三个维度推进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进程,一是分类施策推动成本疏导,对“新能源+储能”给与倾斜性支持政策,探索独立电站容量电价机制,推动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增加用户侧储能收益;二是完善市场环境,加快建设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储能参与各类市场获取多重收益,真正实现按效果付费;三是商业模式创新,从共享储能、云储能、聚合应用等方面挖掘储能多元价值,全面推动新型储能的市场化发展。

原标题:绘就新蓝图:《“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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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规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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