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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专项资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投资项目申报解读
日期:2015-03-2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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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


采用打捆下达投资的申报类别由地方发改委组织申报工作并确定最终支持项目,只需报备项目信息至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并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于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的申报类别须有项目单位须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由各地由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工信厅)初步审查后,确定联合上报备选项目,此前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我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在近几年审计、稽察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不得申报;对发现问题或调整项目较多的地市限制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打捆下达投资计划类项目

打捆下达投资计划类项目,项目业主单位需要根据各省市发改委具体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一般需要项目应前期条件具备,如项目核准(备案)、能评审查、环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相关政府批复文件等。

2、单个项目申报

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需要单独报送项目材料,具体资料包括:

一是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是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文件的复印件;

三是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是项目基本情况表;

五是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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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计鹏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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