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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局设立氢能产业办公室,由总经济师兼任
日期:2021-12-2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设立氢能产业办公室的通知

吉能人事〔2021〕347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科学有序推进我省氢能产业发展,经局党组局2021年12月14日第30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临时机构氢能产业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能

拟定全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氢能制储运用全产业链发展布局,牵头研究制定氢能产业扶持办法,科学引导氢能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有效促进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壮大。

二、人员配备

氢能产业办公室按5人设置。设办公室主任1名,由总经济师叶雪松同志兼任,工作人员4人(公务员1名,企业借调人员3名)。

三、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关立文派到氢能产业办公室协助工作,关立文在氢能产业办公室工作期间不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工作。

借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孙树森、张婷婷和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何适到氢能产业办公室协助工作,负责氢能产业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17日



与此同时,吉林省能源局对局领导的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能人事〔2021〕348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王相民 主持省能源局全面工作,主管省煤田地质局。

崔 勇 主持省煤田地质局全面工作(省能源局机关不做工作分工)。

杨庆明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监察处、发展规划处(能源开发合作处)、市场监管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省能源信息中心、省能源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刘学锋 协助局长分管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科技装备处、石油天然气处、电力处、煤炭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省工程技师学院、省能源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特此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17日

原标题:吉林省能源局设立氢能产业办公室,由总经济师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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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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