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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光伏二次双反 业内人士认为国内不够团结
日期:2015-01-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uj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继美国商务部去年12月公布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结果之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月21日公布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美方将据此征收“双反”关税。

“这个结果在市场预料之中”,刘昶对此评价。根据美方程序,在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两家机构均作出肯定性终裁后,美方随后将对中国相关产品进行征税。

据悉,为了阻止美国第二次双反,去年5月,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产业联盟、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亚洲光伏产业协会等协会组织,以及英利、天合、阿特斯等企业在上海联合发布声明,一致反对美国“双反”。

“应对方面也有些动作和努力,但效果不好,主要还是不够团结,策略也不当,经验也不足。”有业内人士直言。

在该人士看来,中国光伏被“双反”基本是常态,从这个经验教训看,“要考虑同业间不是互相拆台,恶性竞争”。“产业上下游之间还是要团结一致抱团捂热,看长远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看产业整体而不是局部的个人利益。必要时要牺牲短期眼前利益,牺牲个体局部利益,让中国光伏产业整体活的更有尊严”。

资料显示,美国商务部于去年1月23日宣布对来自中国大陆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对来自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去年6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大陆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了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反倾销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去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结果,其认定中国大陆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中国台湾地区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保利协鑫人士对此表示,此次美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主要对中国产组件和台湾产电池、组件征税,台湾的相对较低。

据其介绍,“协鑫的多晶硅和高效硅片分别占全球30%左右市场份额,由于欧美光伏对中国硅片高度依赖,这次美对中国光伏双反丝毫没有影响到我们的硅片业务”。

而在刘昶看来,此次双反结果在市场预期内,而中国企业目前更多的是关注挖掘国内市场,2014年中国对美光伏产品的出口量已经大幅下滑,即此次双反对整个市场“没太大影响”。

另有企业人士介绍,由于台湾企业相对中国大陆更低的税率,目前台湾光伏厂商增加采购大陆高效多晶硅片,以很好的性价比出口美国,缴纳关税后仍然可以和美国当地Solarworld等制造商竞争。据悉,此次美对华光伏的第二轮“双反”调查由SolarWorld公司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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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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